保康自2018年1月1 日开展禁限烟花爆竹工作以来,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坚持“两手抓”策略,一手抓禁止,即严格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全面抓好七类区域禁放;一手抓限放,即坚持安全、有序、有趣原则,探索构建限时限区燃放的新模式,目前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使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民俗呈现八大改观:
一、取得的成效
一是塔儿坡殡仪馆及公墓区由鞭声不断变为彻底禁放。原 来塔儿坡处殡仪馆年办丧事 200 多起 ,约 占全县 7%;公墓区 450 亩 8000 多座坟墓,与官山林场(8 平方公里, 自清同治五 年即 1866 年购买植树造林,现森林覆盖率 97%,为县城生态屏 障)毗连。禁鞭之前,办丧事,天天鞭声不断。尤其是每逢腊 月、清明等重点时段,整个墓区鞭炮声此起彼伏,防火十分困 难。禁鞭之后,殡仪馆、公墓区创新丧葬祭祀方式,禁鞭、禁烧纸,实行鲜花祭祀,在此处并带动县城周边形成了环保、文 明、安全的祭祀新风尚,七年实现火灾事故零发生,每年减少 鞭炮燃放费用约 200 万元。
二是县医院内外由鞭声扰民变为彻底消除。在县医院重症 室去世人员较多,按传统习俗,人去世后亲属要放鞭并烧“ 落 气纸” ,遗体回运时要不断沿路放鞭,县医院外特别是康复桥处放鞭较多 ,尤其是深夜居民深受惊扰 ,尤为扰民。禁鞭以 后, 医院及附近明显没有鞭炮声,安静了很多。同时,禁鞭以 后急诊室救治因烟花爆竹炸伤事故人员数量也锐减。
三是商住小区单元楼由鞭声侵扰实现了鞭炮全禁。推行禁鞭后,辖区内共 28 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大力宣传、 引导,约 1 万户 、3 万多居民自觉遵守禁限规定 ,小区内全年基本无鞭声。
四是城区门店正月初六或者初八开业 ,以及平时新店开 张, 以往燃放烟花爆竹庆祝开业大吉的习俗已经扭转,在综合 治理后已经转变为现在普遍采用送花篮、送横幅等生态文明的 庆祝方式。
五是节日庆祝活动,随着舞狮、龙灯和旱船等传统文化活动的开始, 以“锣鼓喧天,鞭炮开路”烘托气氛,尤其是舞狮 中用小鞭炸“狮子”尤为突出,在移风易俗后表演更注重技艺活灵活现。
六是全县主要民俗文化场所由鞭炮不断变为彻底禁鞭。
“ 禁鞭后 ” ,城郊万年山、温泉祖师顶、五里庙 ,后坪康家岩、马桥黄龙观、两峪朝元山等地, 由过去鞭炮不断变为无鞭清静,消除了一大安全隐患。
七是基层自治助力村级“ 限放”管理。全县约有 1/5 的村 通过村规民约规范了限放烟花爆竹。 “ 团年”“ 出行”两挂鞭模式得以广泛推行,其他活动一个仪式一挂鞭、烟花集中燃放正在形成新风俗,其中以尧治河、 中坪、小沟等村,在村规民约中明确规范了燃放标准。
八是林间墓地祭祀放鞭比例减少约一半。保康居民腊月上坟、清明插青时,过去都有放鞭的传统习俗, “禁鞭后”此类 燃放鞭炮的行为减少约一半,传统陋习得到一定程度的革除; 近七年因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有效防止林地火灾的发生。
通过七年持续强抓禁限烟花爆竹工作,全县辖域内鞭炮销 售点由 350 家减少到 272 个,其中主城区 23 家鞭炮销售点全部取缔,短期烟花爆竹销售额减少到 1000 万元左右,降幅约为 50%。全县 PM2.5 累计浓度从 2017 年的 49μg/m³ 下降到 2024 年的 27.6 μg/m³ , 是襄阳市首个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类标准的县,其中因烟花爆竹燃放量的降低而减少的 PM2.5 累计浓度约占 一半。全县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从 2017 年的 88%上升到 2024 年 的 97.5%,稳居全市第一、全省第一方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域禁鞭工作开展不均衡。城区执行较好,禁限较有成效,但仍存在少量违规燃放现象。其他乡镇集镇和部分村 级推进速度较慢 ,尤其是歇马、马 良两镇 ,群众存在燃放烟花、“放鞭拜年” 的攀比心理,导致禁放规定落实较差。
二是重点部门、单位工作欠缺力度。教育系统在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方面仍需加强,且缺乏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机制, 以至于广大中小学生对烟花爆竹危害认识不够、禁放意 识薄弱 ,成为违规燃放的主要群体。部分学校仅通过简单标语、会议传达等方式对师生进行禁放宣传,缺乏针对性和创新性宣传教育,未能真正触动学生及家长的认知和行为改变,未将禁放政策与环保、安全等课程内容深度融合。
三是执法单位管控、查处亟待加强。执法单位对烟花爆竹 燃放的源头查处、管控力度不足,房县、南漳等地区的烟花爆竹常常有流入,加剧了我县禁限工作的难度。在主城区,非法销售现象偶有发生。尽管有相关规定,但主城区禁放边界周边门店售卖登记不实,存在少量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导致主城区全面禁放政策落实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增强信心。保康已进入高速、高铁和旅游时代,要借鉴神农架等先进地区的经验, 以发达区域市民的标准引导 群众,革除传统陋习,展现现代模式,切实落实国务院《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推动七类区域禁放工作。 特别歇马、马 良、寺坪等重点乡镇, 以及教育等重点部门,认真学习各类相关法规、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 工作信心,抓好禁限烟花爆竹工作。
(二)要强化措施。一是教育系统应加大对中小学生的禁 放宣传教育 ,从“被动传达 ” 转向“ 主动引导 ” ,真正实现 “教育一个学生、 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 的禁放目 标。通过主题班会、课程融合、实践活动、校园广播等专题教 育活动,将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作 为法制教育进校园的重要内容,增强学生的禁放意识。二是通 过家长会、社区宣传等方式, 向家长和社会传递禁放政策的重 要性 ,在提高中小学生禁放意识的同时也要加强与家长的沟 通,确保禁放得到压实。三是加强源头管控,公安、应急、交 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门店的监管和流 入渠道排查,尤其是城区周边的门店,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 打击违规销售行为。
( 三)要优化机制。 一是县政府发布的禁限烟花爆竹的 《通告》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综治、文明单位考核范畴,并引导机关、事业和企业采取相应措施,促进禁限规定落实。二 是村级要将禁放烟花爆竹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 用,对遵守规定的村民给予一定奖励,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 或相应处罚。要培育以马桥镇尧治河村、过渡湾镇二堂村等重 点村,支持帮助当地在正月十五举行有烟花爆竹的闹元宵系列 文化活动,保护传统民俗文化,带动城边村构建以农家乐+烟花爆竹+民俗文化新景观,形成内禁外放、互促共进的二元烟花爆 竹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