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
并积极求职创业的
可享一次性求职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
可享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这么多利好政策
赶紧了解起来
为你的就业创业之路添砖加瓦!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中小微企业
补贴条件
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
补贴标准及期限
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政策截止:2025年12月
申领办法
免申即享
政策咨询电话
0710-5990019
2、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小微企业
补贴条件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
补贴标准及期限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照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予以补贴。补贴期限最长1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
申领办法
免申即享
政策咨询电话
0710-5990019
3、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
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
补贴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到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基地按年度据实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保康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0%。
申领办法
见习单位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原件1份);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原件1份);
3.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复印件1份);
4.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1份);
5.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毕业证书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政策咨询电话
0710-5990010
4、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
补贴条件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含离校1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及期限
保康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月,社保补贴按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乡村就业信息员公益性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月,不补社保补贴。
申领办法
免申即享
政策咨询电话
0710-5990010
5、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
低保对象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特困人员、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成年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
补贴标准及期限
保康县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申领办法
每年9月30日前,由各院校组织毕业学年的“八类人员”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
0710-5990019
6、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从2024年7月1日起,按照养老保险45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的标准实行定补,先缴后补。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申领办法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次申请即可享2年,初次申请后实行免申即享。
政策咨询电话
0710-5990019
7、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补贴对象
高校毕业生在我县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
补贴条件
个人消费贷款限制。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补贴标准及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领办法
鄂汇办创业贷APP
备注
不予受理行业。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政策咨询电话
0710-5990017
8、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申报。
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补贴5000元。
申领办法
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和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窗口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
0710-5990017
9、一次性资金扶持
补贴对象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在我县首次创办企业(含农村合作社),并取得营业执照的项目。
补贴标准及期限
2-50万元(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
申领办法
自愿申报、逐级审核、专家评审、举办大赛、社会公示。
政策咨询电话
0710-5990017
来源:保康县人社局
编校:正红
责编:赵硕
审核:秦志鹏
终审:张良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