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重点路段,针对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早晚高峰时段,城区主干道车流人流密集,各类交通违法乱象不仅带来安全隐患,还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县交警大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引导与检查。
“本次整治重点针对摩托车不戴头盔、非法加装遮阳棚、无牌无证及报废车辆上路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群众生命安全。”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中队长周腾飞说。
市民毛女士因匆忙出门,骑电动车时忘记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将其引导至安全区域,提醒毛女士佩戴好头盔,贴心为她安装好车牌。
“这次被拦下来,对我来说是个及时的警示,头盔是生命的保护罩,以后绝不会再大意,也呼吁所有的驾驶人员,一定要戴好头盔、平安出行。”毛女士说。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行动期间,交警以教育劝导为主,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向违法当事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采取‘教育+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驾驶人自觉遵守交规,同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做到‘上牌持证、戴盔拆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周腾飞说。
据统计,自4月23日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保康交警共查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2373起,拆除遮阳棚363顶,劝导不戴头盔3000多人次,开展普法教育22场次。通过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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