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进一步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康县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多点发力,多措并举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
源头防范,当好防范失信“提醒人”。综合运用电视、网站、信息推送等宣传方式及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提高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年报公示、信用管理等工作的认知,加大对年报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经营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经营主体强化诚信意识,依法生产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营造社会各方共同维护市场信用的共治氛围。
强化引导,当好信用修复“引路人”。深入推进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工作,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向行政相对人发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该行政处罚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公示期、信用修复的条件、流程等,引导失信经营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跟踪服务,当好信用修复“贴心人”。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为切入点,加大对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帮扶力度,通过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大数据能力平台筛选出经营异常名录名单,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告知失信经营主体依法进行信用修复。对申请办理信用修复的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及时为失信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今年以来,共计发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41张,帮助253家经营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